通信电声器件环境试验方法之霉菌试验方法如下:
1、用喷雾器(或其它雾化装置)将混合孢子浮液喷洒到按GJB367.2中《412 霉菌试验》的4.1.4.4条规定经受潮处理的试验样品与对照布条表面上,呈均匀的细雾状。
2、将感染霉菌孢子后的试验样品及对照布条转入试验箱内,并开始计算试验周期。
3、霉菌试验箱发布按下列条件每天重复一次,直到预定的周期数:
a、温度:30±1℃,相对湿度:90%~100%,持续20h;
b、温度:25±1℃,相对湿度:95%~100%,持续2h;
c、温、湿度渐变时间在1~2h内完成。在变换期间,温度必须保持在24~31℃之间,相对湿度达到90%以上。
4、在霉菌试验箱内培养7d后,对照布条未发现霉菌生长,则试验无效,应分析原因,排除不利因素,重新开始试验。若试验中,由于试验设备因素产生异常而中断试验,可参照附录A(参考件)规定处理。
5、试验周期试验箱内每7d换气一次?;黄庇τ朊咕匝橄淠谖隆⑹冉槐溲肥奔浣岷辖?,以避免试验箱内温、湿度变动频繁。
6、试验周期结束后,立即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时不得破坏霉菌生长区域。外观检测时惟目测为主、生长形式、生长密度和厚度。霉菌生长试验结果按SJ 20128-1992标准表8规定进行评定。
7、外观检查并恢复1h后,按产品详细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测试,其结果应符合产品详细规范的要求。
以上霉菌试验方法是按SJ 20128-1992【通信电声器件环境试验方法】标准中规定。
相关产品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