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天上班记录培养箱、冰箱的温度于温度记录本上,如发现普通培养箱的温度超过37℃(不包括37℃)或低于34℃(不包括34℃);真菌培养箱温度超过31℃(不包括31℃)或低于25℃(不包括25℃);冷藏冰箱的温度超过8℃(不包括8℃)或低于2℃(不包括2℃);冷冻冰箱的温度超过-10℃(不包括-10℃)或低于-30℃(不包括-30℃),应立即追溯其失控的时间和原因。
1.1如失控的原因可以马上纠正(如冰箱断电、冰箱门未关好、温控调节器未正确控制、冰箱严重结霜、温度计损坏等),则由本室人员马上纠正并填写失控报告。
如冰箱、培养箱本身出现机械故障,本室人员应马上通知维修部或维修商,同时根据排除故障时间的长短是否会对其中的物品质量造成影响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把里面的物品转移到能满足需要条件的环境中),并填写失控报告单。
2、培养箱中的培养物应全部拿到工作台,检查培养物的生长情况。
2.1. 如果培养基的菌落生长良好,则按常规程序进行检验。
2.2.如果培养基的菌落生长受抑制,则取标本重新接种,如标本确实无法再次接种,则应与临床医生、解释并请医生重新采集标本送检。
2.3.如有细菌生长,则应补做药敏试验,并填写《迟发报告单记录表》,并写明原因。
3、故障处理过程中应及时贴上红色标识,并在温度记录本上用红笔记录失控的温度度数,故障处理后应利用培养箱、冰箱的温度调节器,把温度调回到规定范围的中值,并把专业人员的检查的结果记录在仪器档案袋中。另外还需填写《内部质量控制失控报告单》,当温度再次是失控时,再次记录温度的读数,并且上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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