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雨试验的实验程序:
程序I——降雨和吹雨(步骤如下):
a 如水和试件间的温差小于10℃,可加热试件使之高于雨水温度,或降低水温。每个暴露试验周期开始时,使试件的温度稳定在高于水温10℃±2℃的温度上。试验开始前,将试件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b 当试件在试验装置内并处在其正常工作状态时,按技术文件的规定调节降雨强度。
c 按技术文件规定的风速开始通风并保持至少30min。
d 若试验期间要求进行检查,可在30min淋雨的最后10min内进行。
e 转动试件,使其在试验周期内可能会暴露在吹雨中的任何其他表面,都能暴露在降雨和吹雨中。
f 重复a~e直到试件所有表面均已经受试验。
g 如有可能,在试验箱内进行试件外观质量检查;否则将试件从试验箱中取出进行外观检查。若水已渗入时间内部,试件工作前必须做出判断。为防止安全事故,有必要排空试件内部的渗水,并测出排出的水量。
h 测量并记录试件防护区内发现的游离水。
i 如有要求,使试件工作,以判断是否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并记录结果。
程序II——强化:
a 将试件按正常工作状态放入试验箱中,关闭所有门、窗、入口、通风孔等。
b 按技术文件的要求或图2中的规定定位喷嘴。
c 用水喷淋试件的所有暴露表面,每面至少40min。
d 每个40min的喷淋周期后,检查试件内部是否有游离水的现象。估计进水量和可能的进水点,并记录。
e 按技术文件的规定对试件进行工作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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