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作业安全深度有何规定?
潜水作业、潜水中呼吸氧气,潜水作业,潜水减压时,舱内静息状态下呼吸氧气的安全深度为15m。
空气潜水
空气潜水的深度为60m;
使用自携式潜水呼吸器进行空气潜水的安全深度为40m;
空气饱和潜水安全深度为15m;
氮氧潜水:
氮氧潜水的安全深度为50m;
氮氧饱和潜水的安全深度为36.5m;
氮氧饱和潜水时,空气巡回潜水的安全深度为70m;
氦氧潜水:
使用喷射再生式氦氧重潜水装具潜水的安全深度120m;
氦氧饱和潜水及巡回潜水的深度为300m。
潜水深度大于50m或减压时间超过20min时,潜水作业,必须配备水面加压舱及其有关设备。使用喷射再生式氦氧重潜水装具时,必须配备潜水吊笼及其有关设备。
潜水深度大于150m时,必须配备热水服及呼吸气加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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